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科技支撑计划科技报告回溯工作的通知”(国科计便字【2013】83号)要求,科技部将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开展科技报告试点工作,对已验收的支撑计划项目课题开展科技报告回溯工作,请各项目组织单位尽快安排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缴范围
2006年以来立项,截止2013年5月31日前已完成项目验收工作的全部非涉密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
二、提交方式
1、支撑计划科技报告由项目组织单位组织课题承担单位填报,
支撑计划科技报告以课题为单位进行提交。
2、支撑计划科技报告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科技报告在线报送”栏目报送(http://program.most.gov.cn/)。具体操作流程为:(1)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员先授权课题负责人,(2)课题负责人登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填报,填写完成后提交课题承担单位,(3)课题承担单位进行审核后提交科技部。
三、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1、2013年9月20日前,课题承担单位填报已验收课题的基本信息表、课题执行情况验收评价报告电子版。
2、提交科技报告支撑计划项目清单(具体要求参见附件)
大型农业动力与作业装备研制 |
所有17个课题 |
2012 |
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项目办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