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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智能化农机技术与装备”重大项目2014年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2014-02-20

项目各课题,各承担单位:
今年是“十二五”国家863计划“智能化农机技术与装备”重大项目实施的关键一年,为确保项目及课题顺利实施,根据有关规定和项目管理工作要求,就做好项目2014年组织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
要按照《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计〔20113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计〔201286号)等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课题管理,积极组织协调本单位以及合作单位的优势科技资源,做好课题的组织实施工作。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在领域办和项目管理单位的领导下,进一步发挥项目牵头单位对课题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进一步发挥好项目管理办公室的协调指导作用。发挥主题专家组、项目首席专家、总体专家组对课题的技术指导、检查督促、成果凝练、实施把关等方面作用。各承担单位、各课题要根据课题实施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课题实施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课题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
2)进一步明确责任。项目牵头单位在项目管理单位的领导下,协助做好项目组织实施、课题管理、协调等。课题承担单位是课题责任主体。研究任务团队及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参与单位)是研究任务责任主体,对课题承担单位负责。课题承担单位要进一步发挥作用,认真履行课题管理职责,强化对任务团队及团队负责人的指导、监督。
3)进一步加强任务执行工作。各课题要围绕总体目标,对照“课题任务书”、“课题研究任务合约”要求开展技术研究工作,严格把关,确保每一项研究任务、考核指标落实到位;要根据中期检查意见,认真落实整改,逐项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和研究进展;要集中力量,梳理主线,突出亮点,抓住重点,加强关键技术、重大装备与设施的研发;要协同推进技术研究、成果应用和标准制定等工作;要重视农业装备研发对农业生产季节性要求的特殊性,把握好农时,做好试验检测、应用示范等相关工作。
4)进一步落实好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各课题要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国科发计〔2013613号)等有关要求,及时提交科技报告,鼓励提交课题研究过程中的实验(试验)报告、测试报告、调研报告等。
5)加强课题执行过程中信息报送工作。课题管理工作进展、重大研究进展、试验示范等情况要及时报送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将报送科技部有关部门,并通过农业装备联盟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
要按照《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63号)以及《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
1)建立健全科技经费内部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2)严格按照课题任务书、研究任务合约的规定分配和拨付课题专项经费,未按专项经费到款进度拨付经费的要尽快调整落实。课题承担单位、参与单位不得向其他协作单位转拨或变相转拨经费。参加相关研究任务的其他协作单位使用专项经费应采取到承担单位、参与单位报账方式。
3)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最大限度地减少年度资金的结存结余,提高课题年度预算的执行效率。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按照课题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支出。
4)做好间接费用统筹管理使用工作。各承担单位、参与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按各自单位相关管理制度使用间接费用,未制定间接费用管理使用规定的要尽快制定。各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课题经费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5)承担单位、参与单位要积极统筹协调,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6)按照科技部有关规定,课题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支出科目间的预算调整由课题组和课题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由课题承担单位审批,可报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牵头单位备案确认。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可调减用于其他科目支出。间接费用不得调整。
7)执行重大事项调整事先报批制度。课题预算总额调整,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应当按程序报财政部批准。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参与单位之间预算调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参与单位,应当按程序报科技部批准。
8)各课题要主动与单位财务部门沟通,及时把握经费支出情况,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要安排专人负责课题财务管理工作,要早准备、早打算,常态化做好经费支出财务账目的汇总整理。
三、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1)根据项目管理工作安排,请各课题尽快召开一次课题年度执行工作会(去年年底或年初已召开过课题会的可不召开),会议信息可报项目管理办公室。
2)项目管理办公室拟于今年6月~8月间组织开展课题年度执行检查,重点对参与单位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各承担单位、各课题负责人要积极协调课题参与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课题负责人要参与对参与单位的督导检查。
3)项目管理办公室初步定于20149月下旬召开项目年度执行工作会,总结交流督查检查情况,听取各课题执行汇报。
4)做好201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各课题承担单位要汇总各参与单位收支情况,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填报课题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报表并编写说明,于420日之前完成审核上报。各课题承担单位尽快安排参与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项目管理办公室。
 
农业装备联盟秘书处
二○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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