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型农用动力与作业装备研制”重点项目课题财务审计与验收、技术验收的通知
关于开展“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大型农用动力与作业装备研制”重点项目 课题财务审计与验收、技术验收的通知 各课题、有关承担单位: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大型农用动力与作业装备研制”重点项目已进入验收总结阶段,为做好课题和项目验收工作,根据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和项目管理工作安排,就课题财务审计与验收、技术验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审计与验收
1、课题财务验收由项目组织单位组织完成,课题财务审计由课题第一承担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负责完成。
2、课题第一承担单位应选择具有科技部专项经费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见附件1)对课题进行财务验收审计,审计时应当提交课题有关的财务和技术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2),审计完成后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课题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由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结题财务验收审计填报系统”上报后打印(格式见附件3)。
3、课题审计工作应于12月15日之前完成。
4、课题应结合审计情况进行相应的财务整改,并根据财务整改情况撰写财务验收申请报告(格式及编制要求见附件4)。
5、所有课题应于12月31日之前向项目组织单位提交财务验收申请报告(正本10份)。
6、课题财务验收与课题技术验收合并进行,重点对预算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自筹经费到位情况、结余资金情况等进行评价。
二、技术验收
1、课题第一承担单位应于12月31日之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组织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提交正式验收申请公文(公函)(2份)、课题验收材料(正本15份)及课题所在领域的科技发展情况报告(5份,课题专题属于不同技术领域可按专题编写科技发展情况报告)。课题验收材料格式、科技发展情况报告提纲分别见附件5、附件6。
2、课题验收采取集中汇报形式,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汇报采用ppt汇报形式,课题技术验收汇报拟安排45分钟、财务验收汇报拟安排15分钟,专家质疑拟安排15分钟。
3、各课题应在上报验收申请时一并报送“课题成果宣传册”(含电子版),每项成果介绍应包括:成果简介(核心关键技术、成果优势和水平、应用推广情况及前景等)、成果照片(电子版最好1M以上)、主要技术性能参数、成果研发单位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4、有关技术经济指标检测与科技成果鉴定等要求按照项目组织单位于2011年3月2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联盟组织实施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执行工作的通知》执行。
5、所有上报的财务验收、技术验收等相关材料应当提供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版,刻录于1张光盘(电子版文件命名及存储要求见附件7)。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办公室 柏流芳 吴海华 景全荣
联系电话:010-64866839 64882238/2235/2213(传真)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10信箱(邮编:100083)
快递地址: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办公楼B609
电子信箱:tisaami@caams.org.cn
附件:1、具有国家科技经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2、财务审计资料清单
3、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格式及编制要求
4、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格式及编制要求
5、课题验收报告格式及编制要求
6、科技发展情况的报告编制提纲及要求 7、电子版文件命名及存储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