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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收集固化成型关键技术及装备”重点项目课题审计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863计划“秸秆收集固化成型关键技术及装备”重点项目课题审计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课题、有关承担单位:
“十一五”国家863计划重点项目“秸秆收集固化成型关键技术及装备”组织实施已进入验收总结阶段,为做好课题验收工作,根据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领域办管理要求及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安排,就课题审计验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审计
1、课题财务审计由课题依托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完成。
2、课题依托单位应选择具有科技部专项经费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见附件1)对课题进行财务验收审计,审计时应当提交课题有关的财务和技术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2),审计完成后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课题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由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结题财务验收审计填报系统”上报后打印(格式见附件3)。
3、课题审计工作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
二、课题验收材料准备
1、课题依托单位应于课题执行期结束30日内,即12月31日前向科技部提出验收申请。
2、申请验收程序:
(1)开展课题经费审计,形成专项审计报告;
(2)编写课题技术研究报告(格式见附件4);
(3)登录科技部国家科技项目申报中心网上填写《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课题自验收报告》;
(4)网上提交申请,等待领域办组织财务和形式、技术审核;
(5)审核通过后,网上打印《自验收报告》(格式见附件5);
(6)编报课题验收报告、技术研究报告、技术领域发展研究报告等材料,上报项目管理办公室集中上报。
3、课题验收报告按顺序包括:
(1)封面(格式见附件6)
(2)863计划课题验收申请表(格式见附件7);
(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课题自验收报告及附表(按顺序包括:参加单位及人员表、成果信息表、成果统计表、验收信息表、经费支出情况表、经费对外拨付明细表、固定资产—仪器设备明细表);
(4)技术成果附件(按顺序包括:专项审计报告、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论文、鉴定证书、奖励、检验(测)报告、应用证明、课题任务合同书等);
(5)财务附件(按顺序包括:外拨经费工作协议、外拨经费银行汇款单复印件;设备明细账(单价5万元以上);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发放签收单;自筹经费银行进账单复印件(或证明);单位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等),也可单独装订;
4、课题验收形式、具体时间及安排由项目管理办公室与领域办商定后另行通知。各课题可按自验收报告准备验收汇报ppt。
5、各课题应在上报验收申请时一并报送“课题成果宣传册”(含电子版),每项成果介绍应包括:成果简介(核心关键技术、成果优势和水平、应用推广情况及前景等)、成果照片(电子版最好1M以上)、主要技术性能参数、成果研发单位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6、有关技术经济指标检测与科技成果鉴定等要求按照项目组织单位于2011年3月2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联盟组织实施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执行工作的通知》执行。
7、所有上报课题验收等相关材料应当提供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版,刻录于1张光盘(电子版文件命名及存储要求见附件8)。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办公室 柏流芳 吴海华 景全荣
联系电话:010-64866839 64882238/2235/2213(传真)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10信箱(邮编:100083)
快递地址: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办公楼B609
电子信箱:tisaami@caams.org.cn
附件:1、具有国家科技经费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2、财务审计资料清单
3、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格式及编制要求
4、课题技术研究报告(格式)
5、课题自验收报告及附表
6、验收报告封面(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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